3月26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解读《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市医保中心主任蔡若莙、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卢振虎出席,介绍《办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高连欢:
医保是民生保障的“压舱石”、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压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防止老百姓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这个兜底作用很关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不懈努力,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医疗救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发挥了托底性保障作用。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天津市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是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这项工作的最新要求,规范、巩固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看病报销权益。
一、修订《办法》的工作背景
2021年,我市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了医疗救助办法,构建起“全市统筹、城乡一体”的制度框架,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费用结算等核心内容,优化配套管理和服务,强化托底保障。5年来,通过医疗救助,累计为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15.5亿元,年均惠及约13万人,制度运行成效显著,有效筑牢了困难群众健康保障底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结构变化以及国家医保政策体系的持续完善,原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显现出不足,比如:困难群体覆盖还不够广、经办服务便捷性有待提升、基金筹集动态调整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等。为全面落实国家最新部署要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医保局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办法》修订牵头开展了深入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多轮修改完善,经履行决策、发文程序,修订后的《办法》和大家正式见面。
二、《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共有8章、37条,旨在进一步织密保障网络、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基金安全,让医疗救助政策更具温度、更有力度,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救助范围再扩大,实现“应保尽保”广覆盖。在原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救助群体基础上,新《办法》明确将孤儿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同时,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纳入保障,确保困难群体“一个都不落下”。
(二)保障机制再完善,构建“梯次减负”新格局。一是统一报销政策口径。医疗救助报销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聚焦医保目录内合规医疗费用,引导救助对象合理就医、规范诊疗。二是强化“三重保障”衔接联动。明确大病保险对救助对象实行“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放大保障合力。三是健全完善救助方式。实行“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全链条梯次保障模式,实现精准减负、靶向保障。
(三)经办服务再优化,提升群众“有感获得”新体验。一是实行单独定点管理。目前,我市共有465家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涵盖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全层级医疗资源,16个区所有街道(乡镇)全覆盖,方便困难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和救助待遇。二是全面推行“一站式”联网结算。救助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系统自动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费用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无需垫付费用后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解决“跑腿垫资”难题。三是严控个人自费比例。《办法》明确救助对象住院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要实现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占总发生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严控医保目录外费用,最大限度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四)基金监管再强化,筑牢“安全可持续”硬防线。一是规范基金筹集机制。《办法》明确,医疗救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运行状况相适应的动态筹资调整机制,确保基金来源稳定。二是加强过程动态监控。《办法》规定,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医疗费用异常预警机制,精准排查过度诊疗、虚假报销、违规收费等问题,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严格依法依规追回被骗取基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确保每一分“救命钱”都用在刀刃上、花在急需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为推动新修订《办法》落地落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接下来,我们将坚持“好事办好”,继续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狠抓政策落地执行。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陆续开展全市范围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基层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政策要点和经办规程,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在刊发政策解读、宣传通稿、一图读懂以及召开政策吹风会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4月份即将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医保政策进社区”,通过社区宣传、上门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线下渠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解读宣传政策,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三是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体系,定期监测基金运行、待遇落实、群众诉求等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动态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和经办服务,持续提升医疗救助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