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区发布领导干部亲商清单

天津宁河区发布领导干部亲商清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9-02 13:55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9-02 13:5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和培育市场主体最重要的“空气”与“土壤”。8月27日,天津市宁河区召开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座谈会,向全区发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动员令,释放出举全区之力持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强烈信号。

会上就宁河区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精心制定的一系列文件进行解读,其中《宁河区领导干部亲商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光明磊落与非公有制企业家交往进行规范,让党员干部心生共鸣,企业家们一致好评。

《清单》中主要包括“二勤三快四暖”九项正面清单以及“十不得”十项负面清单即:勤会客、勤走访、快响应、快处置、快反馈、包保暖、政策暖、执法暖、服务暖。“十不得”包括:一是不得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在落实惠企政策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不得对企业合理诉求置若罔闻,甚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不得漠视企业诉求,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或滥用自由裁量,以权谋私。四是不得违规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五是不得对企业申办事项首问不管、流转不陪,冷硬横推、效率低下。六是不得滥用监管执法职权,严禁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针对性执法。七是不得利用职务、职权影响违规插手、暗中参与工程项目,在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分配、工程结算中说情打招呼,影响企业公平竞争。八是不得随意解释政策,多头发布,零散发布。九是不得向企业筹资、借款、借物,或者要求支付应由本人负责的费用。十是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杨成)

【责任编辑:舒靓】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