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天津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关长郑德武在会上介绍了该关开展主动披露工作相关情况及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127号公告”)的各项措施。
据介绍,海关主动披露制度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后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度。此项制度旨在为诚信企业开辟一条容错纠错的“绿色通道”,为主动纠错的守法企业避免或减少因疏忽导致的损失,对企业保持良好信誉和评级具有积极作用。
海关总署“127号公告”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放宽了主动披露的时限要求和“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再次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条件。
据统计,2023年1-10月,天津海关共办理企业主动披露作业171起,同比增长248.98%,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48起,减免滞纳金53.44万元。
郑德武副关长表示,下一步,天津海关将加大“127号公告”宣传力度,设置专人专岗办理主动披露业务,同时推广“互联网+海关”,简化企业办理手续,确保主动披露工作高效运转,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