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载春华秋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人民至上、坚守为民情怀,奋力补足民生短弱板、扎实兜牢民生保障线,各项民生福祉稳步提升。今起,本报推出“喜迎二十大·民生新账本”栏目,用鲜活生动的案例、具体翔实的数据,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民生发展的系列成就,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家住蓟州区下营镇北东道峪村的许少海大哥,最近忙着给自己家的民宿和农家院消毒、做卫生。“我们的民宿开张两个月纯收入就达到了40多万元,这两天民宿和农家院已经通过验收,等疫情结束就可以再次迎接客人了!”许大哥提起自己家刚刚开业的民宿喜上眉梢。
从10年前做农家院,每年收入十几万元,到如今转型做高端民宿,一个月收入就超过20万元。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各项政策的扶持,让许大哥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增加收入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连续10年将增加居民收入列为“20项民心工程”重点任务。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4030元,先后提高到2015年的31291元、2019年的42404元,跨上3万元、4万元两个大台阶,2021年达到47449元,比2012年增加23419元,增长97.5%,接近翻番。百姓的“钱袋子”更鼓了,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
“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带来的影响,我市出台‘稳就业32条’等一系列促进劳动者报酬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
多渠道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促进了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稳步持续增长,工资性收入‘压舱石’作用显著增强。”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副处长张春华表示。
10年来,我市先后6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2012年的1310元提高到2021年的2180元,增幅达66.4%。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9775元,比2012年增加15550元,年均增长8.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达到62.8%,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6.4%。
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我市努力切好“蛋糕”。“我市发挥二次分配兜底线惠民生促增收的关键作用,推动居民转移性收入实现了大幅度增长。”张春华表示。
我市连续10年提高离退休金养老金标准,年均增幅达到7.0%,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退休金养老金收入比2013年增长83.0%。同时,低保户补助标准由2012年城市人均每月520元、农村人均每月320元统一提高到2021年的1010元,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收入比2013年增长35.8%。
“我最近刚花3000多元买了一个智能洗地机,现在家里好多都是智能化设备,干家务活轻松多了。”河北区月梦园的曹阿姨兴奋地告诉记者,最近几年自己的退休金年年上涨,现在每个月的退休金有7000多元,日子越过越宽裕。
银行存款、投资、购买储蓄性保险、出租房屋……随着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广大居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也大幅增长。2021年,我市居民人均获得的利息、红利、储蓄性保险净收益、出租房屋等收入共计1237元,比2013年增长84.9%。随着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的不断拓宽,2021年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由2012年的2123元增加到4576元,增长1.16倍。
10年来,天津一系列惠民政策不断促进人民共同富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13年1.89∶1缩小为2021年的1.84∶1,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差距最小,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