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公布39家首批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单

天津市商务局公布39家首批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单

来源: 央广网
2022-01-16 19:0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央广网1月16日消息(记者周思杨)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1月15日,天津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做好《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通行证发放范围、程序、使用、监督检查等规定,并向社会公布了39家首批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名单,确定为正面清单企业,当日为企业发放了通行证,为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保驾护航。

据了解,首批39家重点保供企业涉及农产品流通、超市卖场、电商等领域,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10家、大型超市15家、电商配送企业7家,基本涵盖全市所有区,均为老百姓提供生活必需品。天津市商务局还将根据市场保供情况,适时公布第二批重点保供企业名单。

天津市疫情防控措施升级后,为保障生活必需品企业运输车辆出入津通畅,天津市实施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天津市商务局随即制定了通行证发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该通行证由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印制,主要用于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人员进出天津使用。在天津市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发放对象为从事生活必需品流通的重点企业。生活必需品包括:米面油、肉蛋奶、食糖、食盐、调味品、蔬菜、水产品、水果、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必需日用品及药品流通等。

企业申请主要包括五项流程:一是确定正面清单,对于运输车辆有进出天津需求的生活必需品重点企业向天津市商务局申请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天津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形成正面清单;二是申报,正面清单内企业向其注册地的区商务局申报通行证;三是审核,区商务局接到申请后,对企业疫情防控风险进行研判,确实属于运输保障范围内事项的,予以审核通过;四是发证,区商务局当场向审核通过的企业发放通行证;五是报备,区商务局填写通行证申领备案表,将加盖公章的申领备案表向天津市商务局报备。

为了严格通行证管理,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天津市商务局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严格证件管理。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通行证管理。各区商务局要加强证件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既保障运输高效通畅,又坚决阻断疫情扩散。领证企业按照“一车一证、人车绑定、每车必带、出车记录”的原则使用证件,使用前在通行证上加盖公章,并建立通行证管理制度,严禁将通行证转借其他企业车辆使用。对于通行结束的,由领证企业负责收回证件,防止扩大证件使用范围。领证企业要严格通行证使用,切实把好把牢疫情防控关,由此出现的任何问题由领证企业自行承担。

另一方面,严格监督防疫措施落实。一是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按照《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四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规定,企业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消杀、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应急处理等措施,保证经营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二是做好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的疫情防控。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等规定,企业要严格执行司乘人员佩戴口罩、消毒洗手以及运输装备消杀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增加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在货物装卸场地就近提供核酸检测点位,保障司乘人员检测需求。司乘人员落实运输期间个人防护要求,做到点对点运输,非必要中途不停车、不逗留。道路货运驾驶员在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公路服务区、接驳点装卸转运货物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停留时间,避免交叉作业。领证企业要加强对车辆消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消杀,消杀信息应进行书面记录,留档备查。

【责任编辑:黄河流】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