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天津市行人过马路看手机、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将受到处罚

1月1日起,天津市行人过马路看手机、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将受到处罚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1-1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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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交管总队秩序管理支队邢毅副支队长就《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在今年元旦以来具体落实情况接受了中国日报记者采访。

问题一:天津市自1月1日起开始实行行人过马路看手机将受到处罚、骑行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等规定得到全社会的高度肯定,在国际社会也引发关注,请问截止目前共有多少人受到相关处罚?

答:去年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修订后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为确保《若干规定》贯彻执行落细、落地,我们交管部门就做好《若干规定》宣传贯彻工作专门研究制定方案,围绕加强内外部宣传、法规学习培训、路面和源头治理等工作也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

在元旦期间,交管系统共深入全市107家重点运输企业,通过组织观看若干规定解读课件、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推进宣传工作,我们还通过社会面各类大屏幕滚动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新修订的《若干规定》中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等进行了更明确、更详尽的规定,弥补了我市地方相关法规的空白,使我市立法更为科学、更为细化,也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

今年元旦期间,我们交管部门启动了一级勤务,全力保障元旦期间交通秩序、交通安全。1月1日《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后,我们通过显性用警、网格化布警,强化路面管理,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主要通过教育、警告等方式,对修订后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路面治理,从而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避免违法行为,遵法出行。

与此同时,根据规定要求,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电子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另外,自元旦以来,从开展路面治理情况看,我们欣慰的感到,广大市民对《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实施是非常支持的,就路面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看,佩戴比例有了显著上升,即使是一些交通参与者被纠正违法了,他们也是理解的。

问题二:未来天津交管部门还将推出哪些举措保护好群众的交通安全?

答:下一步,交管部门将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若干规定》的认知度。

一是深化宣传,营造学法遵法氛围

抓好“线上、线下”两个结合

“线上”就是全媒体的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社会面上的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持续开展《若干规定》的宣传,有法条、有解读、有提示、有案例、有互动,使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能够深入了解《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自觉学法、守法。“线下”就是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结合交警警区警长责任制改革,实施网络化的管理,广大交警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多种途径,把《若干规定》知识送到交通参与者手中,让法规内容深入人心,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练好内功,提升用法执法能力。

抓好“学”和“用”两个环节。

“学”就是不断强化法规学习。组织全体交警继续认真学习、正确理解《若干规定》,并通过学习培训和应知应会竞赛考核,确保人人熟练掌握、准确适用。“用”就是执法规范的不断完善。《若干规定》刚刚实施,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执法疑难问题,针对这些疑点难点,交管部门将及时跟进研究,及时出台具体情形的执法指引,指导民警执法,把立法和执法衔接好、推进好。

三是加强协同,增进共治共管合力。

抓实共治、共管两项任务。

第一项任务,建立共治机制。道路交通安全共同治理,是《若干规定》最突出的特点,交管部门将不断强化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压实专业运输、快递即时配送等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界为道路交通管理献言献策,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新机制。第二项任务,构建共管格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修订工作,力争年内完成修订并颁布实施,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体系,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单位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四是依法执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处理好“严管”和“服务”两个关系。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交管部门的神圣职责。作为交管部门和每一名交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心中有责、肩上担责、行上尽责,结合《若干规定》的实施,依法严格执法,纠处每一起交通违法,消除每一起事故隐患。同时,将执法理念由过去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维护。在此,我也衷心地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交管部门的工作,共同贯彻执行好《若干规定》,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大家监督我们的工作。

(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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