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坚持应保尽保,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

天津市民政局:坚持应保尽保,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7-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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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全部脱贫,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目标,紧盯民政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天津市民政局、财政局、帮扶办共同印发《天津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开展我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加强低保和扶贫衔接。积极调整社会救助政策,先后放宽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准入条件。实施低保群众渐退制度,对困难群众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分别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项长效机制建设,天津市市民政局副局长刘丽红介绍说。

各级民政部门紧盯重点群体开展全面排查,按照“逐户逐人不漏,解决兜底保障”的要求,定期主动开展困难群众走访工作,做到救助帮扶不漏一人。依托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和新开发的社会救助“直通车”微信码,方便群众咨询上报求助信息。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定期开展困难群众条件数据筛查工作,完善困难群众发现预警机制。截至6月份,涉农区新审批社会救助对象2552人。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全部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取消入户调查等环节,采取承诺制先行审批,证明材料容缺后补,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审批效率。畅通临时救助通道,启动临时救助绿色通道,方便了困难群众寻求政府救助,提高了救助时效性。”她说。

截至6月份,涉农区发放救助金共计5.3亿元,临时救助0.75万人,累计救助金额1687.8万元;物价补贴4392.5万元;市区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一对一”救助410户,发放救助金310.9万元。

与此同时,市民政局还组织开展了天津民政“筑基”工程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提升项目,出台了《天津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指引(试行)》,切实加强对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病重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照料服务,进一步增强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7.9万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3亿元。

“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坚持救助业务与资金管理相衔接,突出保障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较多的市区救助资金倾斜力度,努力足额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截至6月底,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资金17.36亿元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近日,又安排增拨中央转移支付社会救助资金0.8141亿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等生活保障等支出,确保关爱困难群众工作落地落实。”她介绍说。

下一步,天津市民政局将继续抓好困难群众经常性走访、救助帮扶等兜底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切实织密织牢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

一是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排查工作。进一步压实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责任,将困难群众、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分级分类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好“人户分离”困难群众服务保障工作,丰富困难群众寻求社会救助渠道,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

二是积极推进审批工作提速和政策落实。进一步简化审批工作流程,推进救助审批事项全部下放街道、乡镇,落细先行审批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网上在线审批”,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提高救助时效性,将原有急难型临时救助随有随批要求,量化到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确保快速及时施救。推进“救急难”平台建设,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实现困难群众“一方申请,多方对接”救助资源整合。强化特殊群体“一对一”帮扶,通过社会救助基金(专项资金)予以精准救助。

三是强化分类救助,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将因疫致贫、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对于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特殊群体,按照规定适当增发低保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覆盖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四是继续强化特殊群体关怀照料。指导全市各区格外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老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分类做好临时照料服务。积极开展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提升项目工作,推进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对于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委托照料人不能尽到照料责任或者居住条件有安全隐患的特困供养对象,必须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加强对新冠肺炎患者特别是亲人罹难的家庭的关爱照顾,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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