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无配套费城市:中心城区每年降低开发企业直接成本14亿至15亿元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一经推出,企业家们反响热烈。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市税务局对购销合同、仓储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4个税目印花税核定征收率下调30%,将减税4.05亿元,惠及4.64万户纳税人。

打造无配套费城市:中心城区每年降低开发企业直接成本14亿至15亿元

来源:天津日报    2019-01-0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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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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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胡萌伟 岳付玉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一经推出,企业家们反响热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市范围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原政策不予收取的工业、保障房等项目仍然享受政策不予征收。据测算,仅中心城区每年可降低开发企业直接成本14亿至15亿元。我市成为继深圳之后又一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城市,位于全国领先地位。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供水、供气等)用地采取代征制度,在土地收储和整理时一并统筹考虑,实现熟地出让,更加方便开发建设单位使用市政配套设施,减轻了企业负担。政府部门不再收取供热工程建设费,供热工程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协商制定供热方案并支付费用,因地制宜,机制灵活更加方便企业。市住建委方面介绍,2018年1月1日至本项改革意见实施前已经出让或划拨的需按基金标准交纳配套费的建设项目,仍按照原政策执行;2018年1月1日前已签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收费合同和供热工程配套合同的建设项目继续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缴纳配套费,工程按原渠道组织实施,保证了政策的衔接。

印花税核定征收率下调将减税4.05亿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19条新政中,第三条明确“地方权限内税费按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执行”,记者就此采访天津市税务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市税务局对购销合同、仓储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4个税目印花税核定征收率下调30%,将减税4.05亿元,惠及4.64万户纳税人。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还解释,此前,市税务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事项的公告》,对我市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交通运输业及饮食业四个行业的应税所得率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完毕后,我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范围标准与总局规定范围标准的最低限保持一致。据测算,本次应税所得率调整将惠及我市3000余户企业,预计减税超过2000万元。

(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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