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总队针对九类突出风险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天津消防总队针对九类突出风险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5-05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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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近日来,天津消防总队推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发动街、镇基层网格管理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对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9类重点场所,重点排查整治9类突出风险,开展了 “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对照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针对全市商场市场,重点核查两个及以上产权单位管理或经营者的,是否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等情况。重点整治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和门窗设置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内部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存在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彩钢板建筑;违规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电气焊操作;违反规定的人员住宿等问题。

针对“多合一”场所,重点检查同一建筑内生产经营部分和人员住宿部分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数量和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行为;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技术要求;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问题。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队区域联防组织,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针对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整治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

针对群租房,重点对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居住房屋进行排查,重点整治群租房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未设置独立楼梯等疏散设施;电动自行车放置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等问题。在群租房场所大力推广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物防、技防措施。

针对宾馆饭店,重点整治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厨房操作间未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油烟道未定期清理并登记;燃油燃气管道未经常检查和保养并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自动切断装置;客房内防毒面具、强光手电等消防器材未配置齐全,房间内未设置疏散指示图等问题。

针对高层建筑,重点整治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等问题。

针对养老院,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不符合场所设置的基本标准;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不达标的彩钢板搭建;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未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护理人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未经过岗前消防培训等问题。

针对施工工地,重点整治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施工工地现场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吸烟;未定期组织施工工地从业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问题。

同时,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还专门开展了覆盖全市的主题宣传活动,印制《九类场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通告》和《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20万份在全市九类场所进行张贴,在各类主流媒体上刊发《通告》全文,同时派遣消防指战员、消防志愿者、流动宣传车深入群众中间面对面宣传,使工作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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