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拳出击保护知识产权 为发展“护航”

作者:津云 来源:天津日报
2018-01-15 08: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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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推进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我市钢管公司注册商标产品案件,涉案金额近6亿元,抓获涉案人员10名,有力地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形成极大震慑。

据查,主犯夏某自2015年起在我市北辰区个体经营钢管生意,并伙同山东聊城同乡在津注册成立了5家钢管销售公司。该团伙以钢管销售公司为掩护,从山东聊城等地以低价购进小企业生产的无标记、无名号的劣质钢管,采取冷拉热扩、涂改标志、重新喷码等方式,假冒天津无缝钢管等国内知名企业的注册商标,对外高价销售牟取暴利,销售范围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该团伙销售的假冒商标钢管,均采购自小企业、小作坊,且生产设备、工艺与正规企业相差甚远,质量无法保证。劣质钢管一旦应用到工程、建设、管道、化工等领域,极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突发性灾难和事故,给国家建设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和生命健康带来极大伤害。公安部门的精准打击,有效维护了我市钢管加工支柱产业的优势地位和良好市场环境。

2017年,我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公安、法院、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了重拳打击。截至2017年12月底,市公安局共破获侵权伪劣案件1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6名,跨省打击侵权集群案件108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84起,判决105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检查40多次,检查商品35.1万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1起;市市场监管委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350起,罚款566.5万元,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案件117起,罚没金额378万元。

春节前,市知识产权局还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以下行动,不断优化我市“尊重企业家创新,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营商环境:一是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元旦春节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出清”专项行动;二是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庭审现场企业家观摩行动,发布一批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三是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市现场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热点案件,组织我市重点企业现场观摩。

为发展“护航”让企业“放心”

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如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关键之关键,就是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当今时代,科技、人才的竞争,企业、区域的较量,更多是创新的比拼,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激励创新、保护生产力。知识产权是创新的根基,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就不可能持续,未来发展也就无从谈起。试想,辛辛苦苦的自主创新,被低端劣质的侵权之流蚕食,消减的不仅是利润效益、品牌声誉,伤害的更是创新激情、发展动力。信心的枯萎才是最可怕的。

创新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用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剑”,用心涵养创新的生态“湿地”,才能让营商环境强起来,才能为企业提供良性发展的空间。

为发展“护航”、让企业“放心”,良好的营商环境有赖于知识产权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事关企业生存,事关经济发展,更要动真碰硬、重拳出击。2017年,我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系列行动,破获侵权伪劣案件191起,组织专项执法检查40多次,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350起,罚款566.5万元……一系列有力举措彰显了我市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秩序的信心决心。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秉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尊重企业家创新、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天津在行动。(“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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