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依据“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和“天津市安静居住小区验收办法”,市环保局对2017年各区环保局申报的“安静居住小区”和2003年以来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了创建及复测验收。经过对各小区上报资料的审核和现场检查,13个新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符合考核指标,通过验收。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已创建的144个“安静居住小区”,经复测均符合考核指标,通过验收。(“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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