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三伏天,游泳降温或在泳池浅水区嬉水成为越来越多市民消夏生活的一部分。然而,近日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频频接到市民反映,有些游泳池在卫生方面的“忽视”给消费者带来心理阴影。
家住北岸华庭附近的曹女士反映说:“我们小区附近有个健身馆,里面的游泳池现在简直没法游了,人多不说,水质也变得不好了。原来冬天时还不错,我们几个经常去,最近游泳的人越来越多,好多家长带着孩子来,按道理游泳池应该更加重视池水等方面的卫生,可是消费者感觉不到有人在管。所以我们现在都不去游了,办的卡都花了冤枉钱。”无独有偶,家住气象台路附近的刘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我们经常去离家不远的一个挺正规的游泳馆,平时感觉挺好的,桑拿天一来,游泳的人明显多了,池水感觉越来越脏,里面经常有一些絮状物、小纸团等杂物,游泳时水都会进入嘴里,令人感觉很恶心。尤其是出了更衣间的那个浸脚池,水看上去明显非常脏,里面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先后三天都在池子里,说明没人清理,我们都不愿下脚,但是又没办法,这个池子是通往游泳池的必经之路。”还有的市民反映,社区游泳池水里居然有杂草。
记者接到反映后,先后走访了一些室内游泳馆,发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在暗访中,记者看到游泳消费旺季来临,一些大型游泳馆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根据国家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浸脚消毒池水须4h更换一次”。但是,多数泳池的工作人员表示,浸脚池水更换几乎很少能做到四小时一次,有的表示一天换一次就不错了。此外,对于该国标中规定“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有的游泳馆只是有简单的文字提示,消费者只需购票或打卡(预付卡)便可进入游泳。而一些健身场馆、酒店里的游泳馆甚至都没有相关的醒目文字提示。
一位多年从事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卫生监管部门会按照有关标准去定期抽查,相对于正规经营的游泳馆来说,一些“藏身”于健身馆、社区的小游泳馆,在管理上并不是十分规范,更是监管的难点。他说:“这类游泳馆并没有在我们这里备案,给执法检查也带来了难度,有的时候我们需要联合体育主管部门一起查找备案。”不过,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游泳消费时可查看经营场所是否具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水质检测报告,如果发现问题可以拨打88908890进行投诉。(“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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