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李家宇 日前,市公安机关推出5大类18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计民生措施。其中第二条为:拓宽京津冀人才落户渠道。与市人力社保局配合,探索京冀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职工落户异地缴纳社保“同城化”认定机制,逐步优化三地之间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提升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
对此,不少媒体给予了关注解读。然而,有些商家却借机宣传“人口涌入”“房价继续涨”“子女考学竞争更激烈”……为此,记者昨日采访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对该政策进行更细化地解释说明!
问题1: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认定有标准程序?
答: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概念,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范畴,并非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就是算“成建制”,指的是在本市各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引入规模大的央企、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并且给予办理落户、人事关系结转、子女上学及其他优惠政策。
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认定,需要各区政府立项并同意引进,然后区政府提出,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委联合提出意见,上报市政府审批。
问题2: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职工落户是集体户口?
答: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职工落户,如果该职工在天津有房子就可以落在房子上,如果没有房子落在本单位集体户口。落在自己房子上,子女可以迁入,然后在天津上学。如果是集体户口,子女不能迁入,没办法在天津上学。
问题3: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职工落户是新政策吗?
答:该政策并不是新政策,已经有20多年,中建、中冶、中交、中铁、中石化、中石油等多家公司或子公司都已成建制迁入天津,职工也由此落户。
按照户籍政策相关规定,迁移户口人员应当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到迁入地并实际缴纳,才能异地落户。但是如果大型企业筹备期间,人事关系无法迁入天津,或是在天津不能缴纳社保,这样就给企业职工在天津落户造成困难。
为积极服务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出台了放宽成建制企业职工户籍准入条件举措,制定了成建制引进京冀企业职工原籍缴纳社会保险同城认定政策,即对成建制引进的京冀企业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准予在津申报成建制落户。
问题4: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职工落户是否对现在实施的积分落户政策有影响?
答:谈不上影响,也不具备可比性!二者是不同的落户渠道,是并行不悖的关系!积分落户政策享受的主体是个人,需要由本人申请。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是其中协议一项内容,还包括纳税、住房、土地等一揽子配套。
问题5:是否可以理解为落户更容易?
答:不能这么理解!
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职工落户,属于招商引资鼓励,让企业职工落户更加方便快捷,促进天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可以预见,未来承接企业数量多,未来将有更多企业享受该政策。而且,成建制企业职工落户平均只占每年落户总数的5%左右,并非会造成大规模地人口涌入,所以不必慌张。
问题6:该政策实施后,是否对在津购房有影响?
答:是否具备购房资格,以本市相关限购政策为准,与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落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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