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上市公司治理状况“晴雨表”之称的“中国公司治理指数”今日在天津南开大学发布。治理评价结果显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2003-2017年总体上不断提高,经历了2009年的回调之后,趋于逐年上升态势,并在2017年达到新高62.67,但较去年改善幅度有所放缓。其中,股东治理指数自2012年以来首次出现回落,民营公司治理水平连续7年超过国有公司。
这是南开大学连续第15次发布“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构成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股东治理指数、董事会治理指数、监事会治理指数、经理层治理指数、信息披露指数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指数六大维度中,除了股东治理维度之外均呈上升态势,其中经理层治理和信息披露提高最为显著。
指数显示,关联交易的反弹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下降是股东治理指数回落的原因,需警惕上市公司以反敌意收购之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2017年股东治理指数为65.00,相比2016年的66.04降低了1.04。三个二级指标中,独立性上升了3.08,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降低了1.12,关联交易降低了3.02。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指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市公司对敌意收购反应过度,设置的反敌意收购条款损害了中小股东选举董事的权利。关联交易指数降低是因为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和经营性关联交易得分显著下降。近年发生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事件导致许多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实施反敌意收购自卫机制来提高敌意收购的难度。但部分公司防御过度,在提高了敌意收购难度保护创始人控制权的同时,也增加了中小股东提名选举董事的难度,损害了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公司治理指数评价样本量为3031家,其中主板1579家,中小企业板815家,创业板570家,金融业板块67家。其中创业板治理指数仍然居于领先地位,但较2016年略有下降,中小板治理指数总体平稳,金融机构治理质量略有回升,但仍居于创业板、中小板之后,而主板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仍然最低。
从行业比较分析来看,2017年评价排名中,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的治理数位居第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治理状况相对较好;而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综合和采矿业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总体仍然偏低。
不同地区治理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广东省、河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湖南省、河北省、安徽省和山东省等地区指数平均值较高;而黑龙江省、海南省、青海省、宁夏和山西省指数平均值均在61以下。(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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