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达40℃ 停止露天施工

作者:马晓冬 来源:天津网
2017-07-12 08:38:00
分享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马晓冬 针对夏季高温、高湿天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本市各施工现场科学合理安排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气温达到40℃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根据通知要求,各施工现场应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气温达到40℃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时,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中午12时至15时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时,应停止动火和高处作业,并采用换班轮休或缩短作业时间等方式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同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物品。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