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在身边
天津北方网讯: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入火热的6月份,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安全生产月进入到第十六个年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本市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十大方面系列活动气势如虹地向纵深推进,在全社会掀起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安全天津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回顾过往,从大量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看,9成以上的事故是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追根溯源,究其原因就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违法成本过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不足,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等。
多年来的经验教训也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和落实,是预防事故的基本保障,反之就是最大的隐患。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贯彻依法治“安”的理念。《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细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对企业安全投入、不同身份员工的安全培训都有更具体的要求,而且比原来更严格,可操作性更强。这为企业戴上了法律的“紧箍咒”,犹如利剑高悬。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企业“一把手”负起责任,要筑牢思想堤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好员工培训,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唯有各家企业安全了,整个社会才能安全。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落实问责机制不手软。责重于山,问责是最好的警示灯。要对责任制落实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检讨,监管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发现隐患就要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规用重典,严厉追责问责。在执法追责上决不能有丝毫畏难情绪,不讲情面,不搞变通,不出纰漏,决不让隐患酿成事故。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决心。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多位市领导同志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做出指示批示,深刻论述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指明了方向。
今年,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需要保持清醒的是,目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旧存在,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曾经发生的事故不断警示我们,安全生产责任比天大,须臾不可放松,需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精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排查和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事实证明,事故从来不信漂亮话;安全发展,要用实践和行动作答。唯有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全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天津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不只是6月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更非一朝一夕之功。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本市将持续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大狠劲,下狠手、出重拳,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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