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再出改革“大招” 企业名称可网上自主申报

作者:苏晓梅 来源:天津北方网
2017-07-03 0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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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不涉及前置审批和无须工商总局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都可通过市市场监管委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系统通过的企业名称可直接申请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实现了名称登记与设立登记的合并受理,极大地节省了准入时间。

本报讯(记者苏晓梅)继2016年6月1日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后,市市场监管委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有关工作要求,又推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重大新举措。7月1日起,本市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不涉及前置审批和无须工商总局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都可通过市市场监管委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系统通过的企业名称可直接申请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实现了名称登记与设立登记的合并受理,极大地节省了准入时间。

为保证企业申报名称能够符合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在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重新修订登记规则,出台了《天津市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企业名称登记规则》,对企业名称申报行为进行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禁止性规定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有限制性规定的,申请人要依条件申报。

此次推出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同步实现全流程网上申请,申请人无须到登记窗口申请名称,也无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任何一台电脑、手机或平板上都可通过搜索引擎“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关键字,或登录zzsb.tjmqa.gov.cn名称申报系统进行名称申报,实现零见面,足不出户。同时,名称核准人员将从繁重的核准工作中解放出来,由系统完成智能化初审,既规范又标准。从去年全市新登记主体量判定,涉及前置审批和应当由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只占各类主体量的0.5%,将有99.5%核准工作量被机器代替,既节约行政成本,又提高申请效率。自主申报的名称保留期也从预先核准的一年,压缩至20天,还允许申请人延长一次保留期,名称资源将得以充分释放。

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后,申请人可自己拟定一个心仪、好记又能彰显文化内涵的名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申报,以即查即得显示方式,只要不出现禁止性提示,符合限制使用的规则就可自主申报。系统通过的名称,申请人可即时收到告知书,不用再跑登记窗口排队,等候提交申请,极大方便了申请人,也节约了申请人办事成本。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后,企业有更多自我决策权,也让申请人真正体验“我的名称我作主”,更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主体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此外,申请人在行使名称自主权时,与他人名称发生近似争议的,登记机关在调解不成情形下也会对其名称进行认定,被认定为不适宜名称的,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予以公示,标注为“不适宜名称”。(“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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