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天津高院发布天津法院毒品犯罪审判白皮书。其中包括2014年至2016年,天津毒品犯罪案件大数据。
从审判工作情况看,近年来天津市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居于首位。2014年至2016年,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数量最多,共1641件,在全部毒品犯罪案件中占比高达65.7%。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的数量排在第二位,共494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19.8%。
冰毒、麻古、摇头丸、氯胺酮、咖啡因等新型毒品数量增长趋势明显。2014年至2016年,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冰毒占涉案毒品总量90%以上。
2014年,天津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935人,占全部罪犯的6.4%;2015年为1250人,同比增长33.7%,在全部罪犯中占比上升至8.1%;2016年为874人,占全部罪犯的5.7%。(“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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