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招办详解志愿填报 953所院校共招生50262人

作者:朱丹 来源:天津网
2017-06-21 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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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朱丹 按照本市规定,2017年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于6月25日至6月29日中午12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为帮助考生和家长详尽了解志愿填报的有关规定,市高招办就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和家长朋友们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在津招生的总体形势如何?

今年本市高考报名考生为5.7万余人,其中理工类考生约4.1万人,文史类考生约1.6万人。今年共有953所院校在津安排招生计划50262个,其中理工类计划35875个,文史类计划14387个。从生源数和计划数看,今年本市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率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广大考生要珍惜和把握机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好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考生填写的志愿表中的学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码、专业代码等内容均以《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高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招生计划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的类别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考生要特别注意报考高校、报考专业的科类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并填写在志愿表规定的位置上。

普通高校在津招生的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2017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七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A、B阶段)、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含高职提前批次和高职批次)。考生如被上一批次高校录取,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高校的录取;如未被上一批次高校录取,其参加下一批次高校录取的机会不受影响。

填报志愿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高考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办法。6月25日至6月29日12时,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高校志愿(27日12时前,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29日12时前,考生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志愿)。7月29日至7月31日12时,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高职提前批次和高职批次)。

符合条件的未被录取考生,还可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A阶段、本科二批B阶段征询志愿的填报。

高考填报志愿方面有哪些服务考生的举措?

以考生为本、从制度设计层面尽力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是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始终坚持的宗旨。今年,本市继续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办法,以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减轻考区、中学和高校指导志愿的压力。同时,为落实国家和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2017年本市将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实施录取批次合并改革。在多次听取高校和基层单位意见、充分借鉴兄弟省份的办法,适当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所数,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A、B阶段)、高职(专科)各批次分别设置12个平行院校志愿,再加之征询志愿,以尽可能多地为各个分数段的考生选择不同层次院校提供机会。

本科一批的志愿设置和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本科一批包括部委属高校、原“985工程”高校、原“211工程”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

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时,先进行经院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的录取(仅限已参加本科一批院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然后再进行12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本科二批院校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选择填报。

本科二批的志愿设置和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

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分为A阶段和B阶段院校志愿。本科二批A阶段为一般本科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二批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本科二批A阶段先录取,然后进行本科二批B阶段的录取。

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录取时,先进行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的录取(仅限已参加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然后再进行12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本科二批A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选择填报。

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录取时,直接进行12个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本科二批B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选择填报。

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含义是什么?

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为便于招生院校选拔新生、组织实施录取,市招生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理两类,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范围。

需要考生了解的是,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分数线。按照国家规定,高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由院校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因此,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

此外,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本科一批的外地高校,以及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类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取考生电子档案。因此,接近但未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积极报考外地院校和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争取得到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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