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委等16个单位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概览

来源:天津北方网
2017-06-14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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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上旬至2017年1月中下旬,十届市委第十六轮巡视分别对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宣传部、市招生考试院等33个市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视,对和平区等6个区和百利装备集团等2个市管国有企业党委开展了巡视“回头看”。3月中旬,市委巡视组向各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近期,41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党委等16个单位党组织向社会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市委政法委

问题:履行领导政法工作职能弱化。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全委会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发挥领导作用不充分、不到位”问题,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新界定全委会、书记办公会和专职书记办公会的职能定位、议事范围,健全完善政法委员会集体领导机制,从严督导政法机关党组织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依法指导重大案件审理,统一指挥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维稳安保任务,统筹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在工作实践中强化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和权威。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专项经费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对市委防范办和市综治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全面查纠,实行统筹。建立与驻委机关纪检组沟通联动机制,强化对项目建设及专项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问题:党的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抓党建力量不足”问题,及时调整补充机关党建人员,撤销机关党委兼职纪检委员,选举产生市委政法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费收缴不及时,与工会会费混存”问题,对延迟收缴党费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修订完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党费收缴流程,及时将党费从工会账户中剥离,设立专用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规范往来票据。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选人用人随意破规”问题,组织组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政策法规,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强化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筛查纠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严格不严肃问题,及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工作综合研判,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

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缺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乱发补贴实物”问题,深刻反思违规发放补贴实物问题的性质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即知即改,委领导班子主要成员被组织函询。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工会经费支出超标准、超范围”问题,制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经常性监管,做到各项开支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机关财务监管失范,制度缺失”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内检和财务后勤管理制度》等15个规定,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对2名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6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处理2人,警示提醒谈话1人。

市国资委党委

问题:党的领导弱化,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国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凸显”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党委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党委对“三重一大”、国企改革等研究决策;签订《党建责任书》,抓好基层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逐项逐级考核评比并反馈结果,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推动企业把党建工作写进公司章程;国资两委加大国企混改推进力度,完善四个混改方案模板和工作流程,举办国企改革项目对接会,筹备召开大型混改推介会,搭建对接平台。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国资委职责定位不清,‘放管服’上差距较大,产权中心党委对中心职能定位出现偏差,坐在机关里等业务”问题,印发了2017版国资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监管内容,科学界定监管边界,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组建三个市场开发部门拓展市场。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监事会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线索移交渠道不畅”问题,健全完善监事会履职制度体系,推进与专业监督力量协同开展,畅通与纪检组沟通、移交渠道,提升履职监督水平。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工作作风不深不实,形式主义不绝”问题,制定了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委领导深入联系点企业,指导企业制定发展目标和混改思路措施。产权交易中心削减驻境外机构,精简外派人员和费用,加强运行管控。

问题:党的建设缺失,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抓机关自身党的建设‘重形式、轻效果’”问题,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严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量化“三会一课”要求标准,建立月查季报年底述职评议等制度,压实责任、确保落实。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协助市委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上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对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编制国资系统高端人才需求清单,指导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职业经理人和优秀专业拔尖人才。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加强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和机关企业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对国资两委机关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新审核,修改完善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编制管理违规”问题,国资委党委对两名混编干部进行了调整,产权交易中心对30名占编人员随机构调整一并理顺。五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指导系统所属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制定《市管企业党务部门设置及党务干部配备的规定》,8月份调整配备到位。

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国资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开展约谈和主责谈话,今年已约谈市管集团党委书记21人次;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促进廉洁自律。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指导推动市管集团全部设立独立纪检监察机构,配齐专职纪检干部;下发《纪检工作手册》,规范履职行为,实行清单化、痕迹化管理;加大对两委机关、监事会监督力度,制定了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或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和监事会有关会议办法,组织处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了廉政档案。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结合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规范交通补助发放和专项经费管理,6月底完成市管企业公务用车改革。

同时,对巡视组转交市纪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的13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巡视组转交天津产权中心纪委的4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

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于‘亲’和‘清’新型政商关系理解和落实存在偏差”问题,研究制定《天津市工商联系统干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完善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各区工商联、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制度,促进亲商、扶商、重商。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靠前服务职能作用弱化”问题,持续深化“四个平台”服务作用,加强《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宣传解读,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建立企业网上法律诉求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好人主义”问题,坚持以学促改,以批促改,以上率下,认真研读党章党规,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进行集体谈话和警示提醒,增强担当担责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问题:党建工作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摆位不高”问题,完善《天津市工商联党建责任考核机制的具体办法》,逐级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和轮训,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抓好党支部换届,健全支委会,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制定《天津市工商联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会员企业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完善党建工作机构建制,加强党建目标管理,强化市区两级工商联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天津市2017年持续深化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注重思想教育引导;组织创新大讲堂、商会讲习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会员企业党建示范班,加强督查指导。

问题: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不足。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管党治党不严”问题,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定《天津市工商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天津市工商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天津市工商联机关信访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严格执纪问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领域疏于监管”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委托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领域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建立《天津市工商联内控规范体系》,依法依规监管。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组织开展违规发放补贴自查工作,共清退86.15万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4名党组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取消2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巡视整改期间,依据党规党纪严肃问责追责,对4人进行警示提醒,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对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人告诫约谈。

市公安局党委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要求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清理并纠正存在的各类问题,依纪对80名领导干部和民警予以严肃处理,对5名单位负责人予以问责;作出“六个严禁”决定,制定《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制度,划定“高压线”,立下“铁规矩”。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兼职取酬、企业脱钩、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等问题,深入进行清理整顿,纠正违规兼职民警103人、违规取酬民警16人,收缴违规兼职取酬款58.93万元;60个基层党委完成换届,撤销设定不合规党总支20个、党支部143个,新建基层党委19个、党总支78个、党支部242个;稳步开展了企业与公安机关脱钩和注销工作。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差,弄虚作假,对组织不忠诚”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追责问责6人,立案调查2人,同时开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题宣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理论用理论”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全警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公安事业,自觉把讲政治、讲忠诚、知行合一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问题:肃清武长顺流毒和影响不彻底,政治生态未修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问题不绝”问题,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顿,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功能弱化,好人主义盛行”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党的各项组织制度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对144个相对后进基层党组织集中进行整顿。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怎么看、怎么办”大讨论,逐人撰写《彻底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情况报告》,制定出台《关于彻底肃清武长顺案件流毒影响,营造风清气正警营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

问题: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主责意识不强,主体责任缺失缺位”问题,制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层层督促落实责任。各级党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至4月份处理违纪违法民警133人。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法不严格规范、数据造假”问题,深入开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查处整改有案不立问题24件,立案不查问题78件。同时,逐一核查数据作假问题,对9个单位限期整改,对2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明确规定今后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以‘警’敛财、以权谋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以权谋私、以“警”敛财案件6起、处理民警9人。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防控制度103个,形成了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同时,针对市委巡视组转交的181件问题线索,梳理出各类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21件次,目前已办结134件次,对存在问题的210名领导干部和民警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市委信访办公室

市政府信访办党组

问题: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突出,党组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突出”问题,制定《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和《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机关的监督责任。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贯彻落实中央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存在有令不行、打折扣”问题,开展学习研讨,梳理汇总上级下发的174个文件,逐一“回头看”,逐件核实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工作督查反馈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召开全市专题部署会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织密筑牢工作责任网。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成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研究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定期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进一步严实办党组成员工作作风。今年以来,办领导共接待群众39次,下基层调研和督导99次,推动解决疑难信访事项。

问题: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突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摆不上位,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的基层组织基础不牢”问题,进一步强化党组抓党建工作的职责,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党建工作检查力度。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组书记不重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党组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基层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5次。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存在疏漏,不作为问题突出,普遍存在好人主义和宽松软现象”问题,全面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开展“党在我心中”大讨论,组织73名党员逐一签订《党员承诺书》,监督“践诺”情况。制定《干部请销假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全面、从严、有效规范干部管理。

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遮遮掩掩”问题,办党组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听取廉政建设汇报,组织办领导和各处负责人述职述廉。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检力量薄弱,难以落实监督责任”问题,成立机关纪委,高标准配齐配强监督力量,理顺纪检工作机制,在全办梳理汇总35个廉政风险点,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乱发补贴、私车公养、超标准接待等顶风违纪行为多发”等问题,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清退激励补助、多发的防暑降温费和未休假补贴等共计31万余元。制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办法》,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接待标准。制定《大沙河分流中心公务出行管理办法》,采用社会化购买服务和环外公务出行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解决驻外人员因公用车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党组书记和4位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上分别作出深刻检查,并对15名干部进行问责。

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件问题线索,共涉及9个问题,已办结6个,建议了结3个,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2人。

市投资促进办公室党组

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党组会有时长期不开,国企党建工作没有纳入整体工作部署”问题,制定《党组会议制度》等3个制度,坚持集体领导,规范党组工作,切实做到党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安排召开。落实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将下属企业党员纳入机关基层支部统一管理。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重一大’制度缺失,党组对一些重大事项该议不议,未议先决”问题,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会议事范围,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切实做到应议必议。

问题: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计划、统筹部署,重业务、重指标,轻党建、轻监管,没有把党建工作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位置来抓”问题,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经常性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召开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对分管处室党建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专职专做。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盲区多,投入党建精力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配齐配强党总支班子,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党建工作。建立健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9个党建制度,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抽查测验,确保学习效果。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程序不严”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规定。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规矩意识不强,未经编委批准自行调整内设机构”问题,已按照“三定”方案进行整改,恢复相关处室设置;对1名责任人进行告诫约谈。

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意识差。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意识弱,党风廉政建设‘边缘化’”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排查招商引资、财务管理、选人用人方面的廉政风险点55个,建立防控措施64项。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8个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行政管理等方面12项制度,扎实扎密制度笼子。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意识缺失,党内监督不到位,存在好人主义现象,缺乏动真碰硬氛围”问题,加强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强化考核。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清退违规金额4.6万元。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细化要求,狠抓落实。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企不分,下属公司未清理脱钩”问题,理顺与下属企业关系,实现财务、人员独立管理,研究解决脱钩方案,力争年内报市政府审批。五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招商工作痕迹管理有欠缺”问题,制定《招商引资项目痕迹化管理办法》,完善痕迹管理,对引进项目开展“回头看”。

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诫勉谈话1人;对另外2条移交派驻纪检组的问题线索,正在办理过程中。

市委统战部

问题: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推动落实中央统战工作部署力度不够,党外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滞后,‘大统战’格局存在短板”问题,督促各区委召开统战工作会议,成立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将统战工作列入常委会议事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对各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市、区政府部门和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党外干部配备,新增加党外局处级领导干部54人,建立局处级党外后备干部梯队,有计划加强培养锻炼。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基层统战工作力量,16个区委统战部科(处)室由38个增至71个,人员编制由113人增至185人,市属40所高校和63个重点国企全部配备统战机构和工作人员,全市四级统战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大统战”格局初步形成。成立专项督查组,两次深入全市各区、有关部门,与主要领导现场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各领域工作机制、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工作开展。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部分所属单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问题,推进所属单位党组建设,着手配齐市工商联、侨联、台联、社会主义学院4个单位党组成员。对市台联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已按规定要求,不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制定《天津市政协委员管理办法》,加强政协委员管理。

问题:党建工作摆位不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工作摆位不高,思想政治教育弱化,对民主党派中的中共党员教育管理偏松偏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民主党派各级机关中的中共党员教育管理,举办统战部系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不实的相关党支部书记提出严肃批评,机关各支部重新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下发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规范学习内容。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个别选人用人工作中规矩意识不强”问题,规范各党支部组织活动,对有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三会一课”内容标准,开展党支部互比互看活动;加强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全面摸底,规范培养发展程序。对存在的任职资格设限和降低用人标准问题进行认真查阅核实,约谈市台联、市侨联主要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抓好问题整改。

问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尚未杜绝。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研究部署缺乏针对性”问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诫勉。二是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驻部纪检组对市委第四、第九、第十四、第十六巡视组反馈给系统各单位意见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62个问题,逐一审核,严肃追责问责,加大纠风执纪力度。在驻部纪检组的建议和直接督促指导下,5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分别在单位全体干部会上公开检讨;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向组织明确表态,承担领导责任;有关单位党组问责领导班子成员10人;对有关单位12名处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有关单位的党员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57人。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尚未杜绝”问题,市台联、市侨联、黄埔同学会已全部清退违规发放的福利补贴,以及“变相旅游”和“走样培训”相关费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5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查实3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5人,警示谈话3人,1人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作自我批评,1人作出书面检查。

市社会主义学院党组

问题:发挥联合党校、教培主阵地、统战智库作用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全国社院院长会议精神不及时、不深入,政治共识教育缺乏系统谋划和深度”问题,制定“五史合一”“五位一体”和“大统战”学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写市社院教辅资料;成立天津市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合调训机制、培训计划协商机制;制定政治共识课程菜单,构建精品课程;制定《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专兼职教师集体备课制度》等,加强理论学习;配齐“五史”课程教师。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未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教学”问题,建立《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兼职教师工作管理办法》;整合社会资源,强化“课堂+基地”教学培训模式;落实《京津冀三地社会主义学院合作协议》,搞好“交互式”培训。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不够高”问题,提升课堂授课水平,增加案例分析研讨、课堂双向交流、现场实地教学等内容。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统战智库作用发挥不佳”问题,制定《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课题招标实施办法》等,选聘16位院外专家学者,建立统战智库,切实发挥科研咨政作用。五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中华文化教学、交流重视不够”问题,对中华文化学院中长期发展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天津市中华文化学院中长期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方案》等,将中华文化纳入培训班课程,规范中华文化交流活动基地的日常工作管理。

问题:党建工作摆位不高。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提高党建工作摆位,规定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目前已召开2次,并提出相应指导性意见建议;部署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选好配强党务工作队伍。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不严肃”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市社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促进党支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和具体。

问题:管党治党宽松软。

整改: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问题,强化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管理失察,执纪不力”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分别作出深刻检查,党组书记告诫约谈1人;修订《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印章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工程项目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党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书记开展警示提醒谈话3人次;修订《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把明细以及原始凭证报销审核关,强化监督;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引进高水平的正规餐饮公司,后勤保障更加规范。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屡禁不止”问题,制作《因公出国(境)经费申报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与财务制度进行预算管理;全部清退违规发放的购物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约谈相关人员并上缴违规兼职所得。

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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