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与《条例》实施前相比,医疗卫生机构、宾馆、互联网场所、教育机构和餐饮场所等大部分公共场所禁烟标志张贴率有所上升,升幅较大的有政府办公机构、教育机构和餐饮场所,分别从54.5%、23.1%和13.1%上升至96.7%、95.1%和51.1%。与2015年相比,除公共交通等候场所、歌舞厅和美容美发、公共浴室、健身房等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禁烟标志张贴率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宾馆从62.1%上升至84.9%。
公众对《条例》、吸烟危害及二手烟危害的知晓率稳中有升。与《条例》实施前相比,2016年公众对于二手烟可导致成人心脏病、儿童肺部疾病和成人肺癌的知晓率分别从60.8%、70.8%和83.2%上升至65.2%、90.9%和90.9%。与《条例》实施前相比,2016年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明显下降。总体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从64.8%下降至15.3%,其中男性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从69.7%下降至15.1%,女性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从62.2%下降至15.4%。与2015年相比,2016年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也有明显下降。
《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市民进行控烟举报投诉可拨打电话8890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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