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根据规划,本市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
根据规划目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将进一步完善,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预警信息发布等服务能力。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以上,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红色和橙色)提前6小时发布。本市及邻近地区发生4级以上地震后,5至10秒内发出预警信息。
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和救助内容,达到与高质量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
各类自然灾害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防汛排水(雨水)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整体具备综合抗御6.0级地震的能力。
建设地震现场移动应急指挥系统,装配集通信、音视频传输、信息采集与处理于一体的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研发地震现场调度与信息汇集分析处理系统,建设区级地震应急快速处置平台,开展典型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开发适用于区级地震应急处置的风险源目标数据库及管理平台。
推进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和移动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实施国家北斗卫星减灾示范工程,为乡镇和部分村救灾工作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型终端,实现乡镇以上重大灾情信息卫星直报功能。(“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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