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检验检疫局获悉,2017年前4月经该局检验检疫的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共计107批,总重33.45万吨,货值2.5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5.44%、28.35%、73.82%。为确保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天津检验检疫局多举措加强检验监管。
一是贯彻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对进口食用植物油企业的自查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围绕进口资质、进口和销售记录维护以及产品准入等重点开展自查。积极督促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开展整改工作,并组成检查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整改效果以满足进口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二是全面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要求检验检疫人员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查验流程控制,从登船检验到后续监管进行全方位闭环管理,确保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监管工作成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针对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短重问题时有发生的情况,天津检验检疫局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商品数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鉴定数据准确。对于短重货物及时出具重量证书,积极帮扶企业对外索赔。
前四月天津检验检疫局共检出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重量缺失情况37批次,缺失重量1058.83吨,出具重量证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74.84万美元。(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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