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跳楼,网民为啥不信“工作压力大”

来源:东方网
2017-05-15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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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5月14日下午报道,山西运城学院院长梁永平在校外坠亡,官方认为,因工作压力大自杀。

澎湃报道的内容主要就是一则《通告》和来自山西日报的一则梁永平的简历。《通告》全文如下:

通告运城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梁永平同志于2017年5月8日下午在校外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结论为自行高坠死亡,排除他杀。原因主要是工作压力大。 2017年5月13日

这则《通告》没有落款,发布的主体是谁不知道,我赶紧转到运城学院的官网上查看了一下,发现首页上果然有“通告”两个小字,点看一看,和澎湃发布的分毫不差,也是没有落款单位。

如果按照公文正常的行文规范,这样重要的通告是必须有落款的,这可不是一些小店门口那些歪七扭八的字写的告示。没有落款单位,发在学校的官网上,只能认为运城学院是通告发布的主体单位。可运城学院也是响当当的本科高校,还在中文系设有秘书学专业,怎么连个简单的公文格式都不掌握呢?奇怪!

至于《通告》的内容,更让人不解,“经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结论为自行高坠死亡,排除他杀。”这句话中有关部门是什么部门,没有说,也就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在人命关天的大事面前,“有关部门”为什么不明说呢?公安机关有刑侦的手段,得出的自杀结论一般是可信的,但“有关部门”只能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没有发布死亡结论的权力,为什么要和公安机关相提并论呢?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在“排除他杀”的句号之后,又冒出一句话“原因主要是工作压力大。”这句话是独立于死亡结论之外的另一句话,这个判断很肯定,并非推测,那这个判断来自谁呢?是公安机关,是“有关部门”,还是运城学院?由于《通告》没有落款,而这则《通告》又刊登在运城学院的官网上,那只能认为是运城学院的判断,因为前面一句话已经说完,公安机关也不可能推测出工作压力大这样的死亡原因的。

如果说这个自杀原因来自学校,那学校判断的根据又在哪里呢?没有根据的“直言判断”能有说服力吗?所以,在各大网站转载这条消息的后面都有大量跟帖评论,网友几乎一面倒地认为,这个自杀原因不可信,是“糊弄老百姓的”。

在回应网络舆论时,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常识是,对公众高度关注的突发事件,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运城学院这个《通告》的初衷,也许是为了平息舆论,但由于吞吞吐吐,语焉不详,武断地认为院长自杀是工作压力大,结果是“越描越黑”,至少让人怀疑,运城学院的急欲洗白的做法似有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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