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首个农村儿童福利中心投用 接收18岁以下儿童

作者:韩爱青 来源:天津网
2017-05-08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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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韩爱青 近日,天津首个农村儿童福利中心在武清区建成,这个由民政部门建立的儿童福利中心,专门接收18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

9岁的云云(化名)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父母都在北京打工,她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她时常感到孤独,遇到高兴或者伤心的事也不知道该和谁说。“我很想爸爸妈妈,很想和他们一直在一起……”每次说到父母,云云都难掩沮丧。

民政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天津共摸底排查出像云云这样的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一些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上并不很困难,主要是缺少父母的关爱,如果没有积极正确的引导,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此次成立的农村儿童福利中心以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社工服务、学校协助的方式,面向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免费服务,譬如采取学业陪读的四点半课堂、情感陪护课堂、能力培训课堂等,由专业的“老师妈妈”利用下课后和周末的时间,为孩子们辅导功课、教授艺术特长、进行体育锻炼等,并对他们的心理进行疏导。

据悉,为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有人管,天津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定期排查,每季度更新一次留守儿童数据信息,对每名农村留守儿童一人一档、建档立卡,全面记载农村留守儿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实际监护情况、监护类型、家庭经济来源、救助帮扶情况等六大类信息,实现数据监测全覆盖。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家庭变故而辍学。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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