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给百姓办“实事”办得实不实,要主动交出“成绩单”。昨日市民心工程办公室向社会通报今年20项民心工程第一季度完成情况,截至3月底,58个子项已落实4项,其余项目按计划实施。
据了解,已完成的4个子项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7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86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780元至1170元、700元至1050元统一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860元至1290元;城乡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234元、210元统一调整为每户每月258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的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为17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调整为1290元。对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按照轻度、中度和重度不同照料等级,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50元、200元和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400元和600元。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30元提高到800元。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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