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日出台实施。今年,美丽天津建设将向地下“延伸”,通过一系列措施,修复被污染的土壤,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据参与该方案编制的天津市环境规划院高级工程师宋文华介绍,本市将把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列为重点污染物进行治理,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地块包括产粮(油)大区、蔬菜产业重点区、污灌区、重点行业污染源集中区,再开发利用的城镇建设用地及污染地块等。
根据该方案,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任务有两个:做好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耕地划定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并分类实施管理,确保耕地环境安全。建设用地方面,今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于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用途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
因为各区土壤污染特点不一样,所以对各区分类治理。中心城区重点落实工业遗留地块安全利用,2020年区域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滨海新区重点加强工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沿海滩涂等未利用地保护与开发,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环城四区重点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和污灌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其他五区重点加强耕地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今年设300个监测点位
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市将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并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今年本市将设置土壤监测点位300个左右,目前已布设195个,监测结果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据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赵文喜介绍,本市要求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重点行业为重点,排查潜在污染地块,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设天津市土壤样品库。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
据悉,本市将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今年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年底前实现各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市将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并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远离居民聚集区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用地,鼓励污染集中处理处置,减少土壤污染。
本市要求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拟开发为农用地的,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符合相应标准的,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前提,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开发。
本市将依法严查向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滨海新区大港石油开采等采矿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加强滨海新区沿海岸线滩涂环境执法,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整治措施。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同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严控化肥农药使用
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市要严控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到2020年,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要实现零增长。
今年,本市将选择重点涉农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调查工作,明年起,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建设,通过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储运站,以政府补贴、有偿回收的方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试点示范工作,并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到2020年,推广到产粮(油)大区及全市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区。
优先保护耕地
根据近日出台的《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市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
本市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加强特殊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重点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本市要求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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