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芬贸易发展迅速 津城百姓尽享福利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4-10 16: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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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质检总局与芬兰农林部正式签署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芬兰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芬兰燕麦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这对中芬进一步加强进出口贸易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芬兰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在循环经济、资源效率、科技创新、教育养老等领域有显著优势,与中国的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形成契合与互补,高度契合中国的创新、绿色发展理念,双方合作前景广阔。近年来,中芬贸易发展迅速,中国是芬兰在亚洲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芬兰则是中国在北欧地区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从天津检验检疫局获悉,2016年全年经该局检验检疫进口的芬兰货物达1124批,货值达1.34亿美元。其中梅赛德斯——奔驰汽车1550辆,货值2879.89万美元;电机电气设备、 录音机、电视及音箱等设备及其零件共271批,货值1617.84万美元;钢铁及钢铁制品2108.49吨,货值318.25万美元;木材及木制品共55批,货值286.77万美元;狐狸尾巴和生水貂皮等毛皮及其制品289.96吨,货值204.47万美元。这些货物主要通过火车、海运、飞机和船舶进入天津。2017年一季度经该局检验检疫进口的芬兰货物325批,货值2312.92万美元。由此可见,大家家居使用的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和北欧风格木制家具,乘坐的奔驰汽车、建筑房屋所用的钢铁都有可能来自芬兰。

天津检验检疫局通过报检环节严格审单,查验环节加大查验力度并依据国标要求抽样送实验室检测,签证环节快速高效出证,全力保障芬兰进口货物质量安全。与此同时,天津自贸试验区通过推出“进口机动车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创新举措服务外贸企业,节省企业成本,加快通关速度,促进中芬贸易快速发展。

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在选购进口商品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正规渠道选购,非正规渠道(走私等)进口的商品未经检验检疫,不但质量和品质得不到保证,还有可能来自疫区传染疾病。2、以进口汽车为例,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核对进口机动车“出生证明”—《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认真进口汽车原产国、发动机号码、生产日期、车辆识别码等信息。3、在选购进口食品时,消费者应认真核对中文标签的品名、配料、原产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可要求商家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行相关信息核对,若有疑问也可拨打天津检验检疫局咨询电话“65661890”进行咨询。(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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