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2周岁才能骑车上路 共享单车不能“儿戏”

作者:王赫岩 来源:天津北方网
2017-03-23 1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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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2周岁才能骑车上路 共享单车不能“儿戏”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共享单车普及率的不断提升,市民在享受便利的同时,随之产生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有不少家长帮助自己年幼的孩子开启共享单车,还有家长与孩子在路上并肩骑行。

3月18日中午,在和平区滨江道附近,一位家长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开启共享单车。家长身旁除了一名8岁的孩子外,还有另一辆挂着书包的家用自行车。共享单车开锁后,家长先是将车座调至最低,随后将车交给了孩子,让其骑了上去,孩子在坐上车座后,双脚并不能完全着地,跟在家长后面骑行也很不安全。

3月20日16时,在西青道某小学门前,三四名推着共享单车的家长正在等待:“这共享单车是方便,不过没有后衣架,接送孩子就有些费事。后来学校门口的车子多了,索性就从家骑过来一辆,到校门口再给孩子扫描一辆车。”说到安全问题,有家长表示:“我一直在旁边盯着,而且就十多分钟的路,能出什么事儿啊。”还有家长算起了账,以半小时收费1元的单车为例,单车接送孩子的往返花费为3元,比乘公交接送花费便宜很多,从路费上说很划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交管部门表示,这是综合考虑儿童的身高等身体条件、自我约束控制能力、心理特点,道路通行实际情况、特点,分析以往涉及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特点、教训等各方面因素制定的标准。

交管部门提示,家长切勿忽视儿童的骑行年龄限制。未满12周岁的儿童由于身体条件和判断能力有限,特别是马路上突发情况极多,单独或在家长陪伴下骑车上路十分危险。(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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