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敲定

来源:天津日报
2013-05-28 09:52:08
分享

2013年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6日敲定,今年1月1日后发生尚未结案交通事故适用此标准。

据介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为29626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为2002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为13571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为8337元;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年为61514元;职工平均工资年为46464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分行业职工年均工资为:农林牧渔业58297元;采矿业77905元;制造业59425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104122元;建筑业52295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8392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6927元;批发和零售业52207元;住宿和餐饮业34436元;金融业137725元;房地产业68535元;租赁商务服务业54313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5703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3485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5149元;教育78898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4209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8182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0542元。(完)

分享

推荐